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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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一、招标条件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校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2.2项目类别:服务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此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招标内容

3.1供应商应按照标准、规范等技术要求对仪器进行计量校准,计量校准参数应包含(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参数需求。

3.2 供应商应保证检定/校准证书质量,若资质认定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时发生证书有误或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有义务免费重新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若发生超资质校准服务,并对我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3.3 投标人计量校准服务能力范围含本单位所需校准仪器设备,若存在超资质范围,可进行外包校准服务,但外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校准资质能力,资质同时报我单位备案,费用统一由承担本项目供应商负责支付,外包校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计量校准服务。

4.2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备相应的检测和校准能力,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及认可检测能力范围。

4.3 供应商应在安徽省内设有标准化实验室,并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满足招标人计量校准参数需求。

4.4 提供近2019至2022年在安徽省内从事计量校准服务的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且不少于3项,提供注册计量师证书不少于2名。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监管部门列入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13日期间 (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与委托书。

5.2 招标文件免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下午17:00前,投标文件需密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报价单等其他证明材料。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6.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futeti.com/)上发布。

7.2检测地址:安徽省内。

八、评标标准

8.1评标方法:满足资格条件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8.2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1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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