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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 防雷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一、招标条件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检测服务机构。

二、项目名称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防雷检测服务采购,本项目概况: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3.28km,含地下段5.791km (含地下车站),路基段0.168km,高架段7.321km,设站6座(预留2座),其中高架站4座,分别为滁州高铁站(建筑面积7053m²)、滁阳路南站(预留,建筑面积7961 m²,预留车站仅含车站主体及外部装修)、技术学院站(建筑面积8759 m²)、凤阳北路站(预留,建筑面积8020 m²,预留车站仅含车站主体及外部装修),地下站2座,分别为龙蟠大道站(地下建筑面积13048 m²)、市政府站(地下建筑面积13030 m²),在技术学院站附近设置牵引变电所一座(建筑面积3652 m²)。

3.2、项目招标控制总价:10.24万元。

3.3、此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

四、检测范围、内容及检测要求

4.1、检测范围:本次检测服务采购的内容为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全线所有土建及建筑结构工程、机电工程、轨道工程供电系统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包括通信、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售检票)、车辆等各专业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的所有车站、区间、变电所等。

4.2、检测内容: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接闪器、防侧击雷装置、引下线、接地装置、防雷电感应及等电位连接装置、防雷波侵入措施、屏蔽措施、浪涌保护器(SPD)的安装检查和测试;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采购的内容还应包含按照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设计文件、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的其他防雷装置项目。

4.3、检测要求:中标人应按照GB50057-2010、GB50343-2012、GB50601-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城市轨道交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62/T 4111-2020、《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技术规范》QX/T615-2021(如有最新规范,执行最新的规范要求)等现行防雷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向询价人提交审查报告。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后的验收,工程结束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4.4、双方约定检测标准:满足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验收标准要求。

五、服务期限

5.1、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节点目标按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在现场防雷装置合格的前提下确保本项目验收顺利通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2、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应至少具有公共建筑或商业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3万平以上)防雷装置检测业绩;报价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工程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报告;

6.3、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下午16:00前,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密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单等其他证明材料。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futeti.com/)上发布。

8.2、服务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8.3、付款方式:承包人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并出具项目防雷检测合格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项目通过防雷验收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每期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评标标准

9.1、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1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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