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人防检测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检测服务机构。
二、项目名称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人防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人防检测服务采购,本项目概况: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3.28km,含地下段5.791km (含地下车站),路基段0.168km,高架段7.321km,设站6座(预留2座),其中高架站4座,分别为滁州高铁站(建筑面积7053m²)、滁阳路南站(预留,建筑面积7961 m²,预留车站仅含车站主体及外部装修)、技术学院站(建筑面积8759 m²)、凤阳北路站(预留,建筑面积8020 m²,预留车站仅含车站主体及外部装修),地下站2座,分别为龙蟠大道站(地下建筑面积13048 m²)、市政府站(地下建筑面积13030 m²),在技术学院站附近设置牵引变电所一座(建筑面积3652 m²)。
3.2 项目战时通风检测费用控制单价:3元/m2(面积指地下车站及区间人防建筑面积,最终根据人防平面图计算)。
3.3 项目防护设备检测费用: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3.4 永久性铭牌(合格证)制作费用应在通风检测费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此费用。
3.5 此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
四、服务内容
4.1 本次招标内容为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地下车站及区间人防检测工作,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协助、指导本项目人防验收相关工作。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双方协商后由招标人最终确定后实施。
4.2 服务期限: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单位暂定工期计划制定本项目计划,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计划按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人防专项验收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应于试运行期结束前完成,确保本项目验收顺利通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经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检检检测机构或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安徽省人防办备案的企业。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检测要求
6.1 符合国家、安徽省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并满足人防验收要求,确保通过人防验收。
6.2 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为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出具的所有检测报告均能满足本项目所在地人防部门的验收要求及认可,并确保在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二期工程开通试运营前通过人防验收。
6.3 对2座地下车站及区间进行人防检测, 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根据检测出的具体情况向招标人出具专业性的改进意见, 以便招标人依据检测出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有目的的改进。
6.4 检测完毕后,按照车站及区间均须出具一式四份检测报告。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futeti.com/)上发布。
8.2 服务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8.3 付款方式:承包人出具项目人防检测合格报告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初期运营安全评估前,项目通过人防验收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8.4 本次为流标后二次招标。
九、评标标准
9.1 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中标(以战时通风检测费用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1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