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幕墙检测设备安装基础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幕墙检测设备安装基础施工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实施地点:肥东县撮镇镇燎原路工大建科楼。
2.3项目工期:1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及专业施工技术能力。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施工、装饰、装修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2月17日期间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12:00前,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递交地点为: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标准及控制价:
6.1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中标。
6.2控制价:19.8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其他
7.1本招标公告在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futeti.com/)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为流标后二次招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B540室。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话:0551-6291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