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1
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城乡建设的迅速发展,福建省建筑基坑工程,尤其是高层建筑的深基坑工程逐渐增多《通知》的发布将切实加强建筑基坑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监测单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测资质方可开展基坑监测业务,且不得与其所在负责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同时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单位资质和监测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基坑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发现未按现行有关标准或监测方案实施监测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测等责任单位立即改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应规定严肃处理。(山千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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