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2019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抽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厅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84号)为依据,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我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23家检测机构,对其开展了监督抽查。此次抽查以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和检测能力为重点,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谈话等方式进行。
本次抽查从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等七个方面进行,共计发现问题99条,下发问题移交清单19份,执法建议书4份。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机构管理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设备管理不规范,设备标识不全;少数检测机构地址、人员等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台账管理不规范等。
(二)检测机构具备能力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试验室场地、设备等不满足检测工作需求,试验环境条件有待加强;少数检测机构人员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能力保证措施不足等。
(三)检测机构行为方面
部分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过于简单,可追溯性差;少数检测机构人员对现行规范、标准不熟悉,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
三、结果运用和整改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执法建议书》或《问题移交清单》所列内容,督促检测机构进行整改落实,对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本次监督抽查的结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要求,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三)各地应将整改和处理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0日